各学院,各分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分会,全校同学:
为加强我校学生组织建设,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详见https://youth.cqmu.edu.cn/info/1005/3991.htm)和相关文件规定,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开展重庆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补充推荐选拔工作。
一、条件与资格
符合《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和《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补充说明》有关规定。
二、提名推荐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
三、职数
(一)校团委
1.校团委专门工作指导中心
(1)校团委文体教育活动工作指导中心(简称“校团委文体指导中心”)副主任1人,下设的体育部负责人1人。
(2)校团委团学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中心(简称“校团委宣教指导中心”)下设的采编部负责人3人、美宣部负责人1人。
(二)学生权益服务与自律委员会学校各工作中心
1.学生安全教育中心
巡检部负责人1人、信息部负责人1人、安全教育部负责人1人。
2.学生园区管理中心
桂苑安全部负责人1人。
3.教学区自我管理中心
活动巡查部负责人1人。
4.创新实验项目学生管理部
部门负责人2人。
(三)学生专业团队
校友会志愿者服务队副队长2人。
四、工作程序
(一)提名推荐
请各推荐单位、自荐个人于9月22日15:00前,将推荐表(附件)纸质件填写完整后交至“团员之家”(缙云校区院系楼二楼D4-6206,值班时间为9月21日晚上21:30-22:30),电子档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cqmuzuzhibu@sina.cn。
(二)资格条件审查(9月底)
按《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和《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补充说明》文件执行。
(三)竞争选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10月)
按《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执行。
(五)审核批准(10月)
按《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枭(023-65712076)、李欣(18223176991)
附件:提名推荐表.docx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