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第二批补选重庆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部分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3 点击数量:

各学院,各分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分会,全校同学:

为加强我校学生组织建设,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详见https://youth.cqmu.edu.cn/info/1005/3991.htm)和相关文件规定,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开展重庆医科大学2023-2024学年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补充推荐选拔工作。

一、条件与资格

符合《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和《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补充说明》有关规定。

二、提名推荐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

三、职数

)学生权益服务与自律委员会学校各工作中心

1.朋辈心理服务中心

主任团成员2人、活动部负责人1人。

四、工作程序

(一)提名推荐

请各推荐单位、自荐个人于9月2316:30前,将推荐表(附件)纸质件填写完整后交至“团员之家”(缙云校区院系楼二楼D4-6206,值班时间为9月23下午1530-1630),电子档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cqmuzuzhibu@sina.cn。

此前已交表的推荐单位、自荐个人不再重复交表。)

(二)资格条件审查(9月底)

按《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和《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补充说明》文件执行。

(三)竞争选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10月)

按《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执行。

(五)审核批准(10月)

按《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枭(023-65712076)、李欣(18223176991)

附件: 提名推荐表.docx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23年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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