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分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社团年审注册工作,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6号,详见https://youth.cqmu.edu.cn/info/1005/1365.htm),现将重庆医科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不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特长。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十二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报告等。”
二、资格条件
符合《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6号)第三章有关规定。其中,申请、推荐担任思想政治类、志愿公益类等两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须为中共党员。
三、申请推荐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可自愿向指导单位(一般为其党团组织)提出申请,由学生社团指导单位择优向学校推荐。
四、推荐数量
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提倡一名指导教师指导1个学生社团。
五、工作程序
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学生社团指导单位(一般为其党团组织)在审核其资格条件后,择优推荐。
六、材料报送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一般为其党团组织)应于9月9日12:00前将《2021-2022学年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刘伟老师处(缙云校区杏苑院系楼D4-6201),电子版同时发送至506498654@qq.com。
附件: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名册.xlsx
附件2:指导单位推荐汇总表.doc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