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已经完成2020-2021学年指导单位确认工作的58个学生社团:
为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 ]77号,详见https://youth.cqmu.edu.cn/info/1005/3991.htm)、《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6号,详见https://youth.cqmu.edu.cn/info/1005/1365.htm),现将重庆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负责人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与资格
符合《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 ]77号)、《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6号)有关规定。
二、提名推荐方式
学生自愿报名+学生社团指导单位推荐
三、提名推荐数量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第四条规定,各学生社团设会长(社长)1名、副会长(副社长)1-2名,财务负责人1名。
学校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提名推荐的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预备人选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学生社团。
四、工作程序
总体程序:符合条件与资格的学生自愿报名,报名学生所属学院(学办、团组织)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所报学生社团的指导单位(团组织、党组织)推荐,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审查后确定。
具体如下:
1.自愿报名
自愿报名的学生应于10月16日21:00-21:30将《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共2页,A4纸正反双面一张纸打印;照片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可直接打印。)报送至校团委社工中心(缙云校区杏苑院系楼D4-6209),电子版发送至2825334901@qq.com。
2.校团委复核资格条件
校团委社工中心复核资格条件后,统一将报名材料发相应学生社团指导单位。
3.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团组织、党组织)推荐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应于10月20日12:40-13:50将提名推荐的学生社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相关材料(《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表》(附件2)和《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校团委社工中心(缙云校区杏苑院系楼D4-6209),电子版同时发送至2825334901@qq.com。
附件1:学生社团名单.xlsx
附件2:提名推荐表.doc
附件3:汇总表.doc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