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推荐选拔重庆医科大学2021-2022学年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点击数量:

各学院,各分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分会,全校同学:

为加强校级学生组织建设,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详见https://youth.cqmu.edu.cn/info/1005/3991.htm)和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开展重庆医科大学2021-2022学年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补充推荐选拔工作。


一、条件与资格

符合《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第三章有关规定。


二、提名推荐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


三、职数

(一)校团委

1.校团委专门工作指导中心

(1)校团委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简称“校团委志工指导中心”)项目管理部负责人1人。

(2)校团委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中心(简称“校团委社工指导中心”)主任团成员1人,下设的活动部、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2-3人/部门。

(3)校团委文体教育活动工作指导中心(简称“校团委文体指导中心”)主任团成员2人。

(4)校团委团学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中心(简称“校团委宣教指导中心”)主任团成员2人,下设的记者团负责人2人、美宣部负责人1人。

(二)校学生会

1.校学生会直属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学习部、科创部等部门负责人1人/部门。

(三)学生权益服务与自律委员会学校各工作中心

1.学生安全教育中心

巡检部负责人1人。

2.学生生活服务中心

服务协调部负责人1人、膳食监督部负责人2人。

3.朋辈心理服务中心

主任团成员1人,策划部、活动部、物资部等部门的负责人1人/部门。

(四)学生专业团队

合唱队副队长1人,舞蹈队队长1人、副队长2人,校辩论队队长1人、副队长2人,阳光心语志愿服务队队长1人、副队长2人。


四、工作程序

(一)提名推荐

在规定时间,将推荐表交“团员之家”(缙云校区院系楼二楼D4-6206,值班时间为10月9日下午17:20-18:40),推荐表电子档须10月9日18:00前发到cqmuzuzhibu@sina.cn。

(二)资格条件审查(10月初)

按《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执行。

(三)竞争选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10月)

按《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执行。

(五)审核批准(10月)

按《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重医大党委发〔2020〕77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023-65712076)、张思颖(15823870512)

附件:提名推荐表 附件.docx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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