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办、团总支、学生分会,缙云校区全体同学:
为加强校级团学组织建设,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重医大文〔2017〕292号)(附件1)精神,经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决定,现将2017-2018学年度校级学生组织干部换届改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符合任职条件与资格的缙云校区全体在读学生
二、推荐方式
各级团学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
三、部门、职数
(一)校团委
部 门 | 职数 |
组织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3人 |
宣教部 (含团学新媒体中心、辩论队) | 部长1人 | 副部长3人,辩论队设队长1人 |
纪检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2-3人 |
(二)校学生会
组织 | 部门 | 职数 |
秘书处 | 副秘书长2人(其中1人由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兼任) |
办公室 | 主任1人 | 副主任2人、 管委会助理2人 |
财资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2人 |
青年志愿者联盟 | 副主席3人 |
办公室 | 部长1人 | 副部长2-3人 |
项目管理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2-3人 |
注册认定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2-3人 |
宣传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2-3人 |
各直属志愿者服务队 | 队长1人、副队长1-2人 |
学生社团联合会 | 副主席3人 |
办公室 | 部长1人 | 副部长3人 |
活动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3人 |
宣传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3人 |
外联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2-3人 |
学生权益服务与自律委员会 | 权益服务部 | 部长1人,副部长2人 |
教学区自我管理中心 | 副主任2人 |
督导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1人 |
活动巡查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1人 |
信息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1人 |
学生园区管理 中心 | 副主任2人 |
梅苑 | 园区长1人 | 生劳部部长1人 |
安全部部长1人 |
宣传部部长1人 |
桂苑 | 园区长1人 | 生劳部部长1人 |
安全部部长1人 |
宣传部部长1人 |
竹苑 | 园区长1人 | 生劳部部长1人 |
安全部部长1人 |
宣传部部长1人 |
杏苑 | 园区长1人 | 生劳部部长1人 |
安全部部长1人 |
宣传部部长1人 |
学生生活服务 中心 | 副主任2人 |
服务协调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1人 |
膳食监督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1人 |
学生安全教育 中心 | 副主任2人 |
安全教育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1人 |
信息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1人 |
巡检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1人 |
勤工助学中心 | 副主任2人 |
项目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1人 |
培训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1人 |
劳资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1人 |
学生宣传新闻 中心 | 副主任3人 |
美宣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2人 |
采编部(含记者团) | 部长1人 | 副部长2人,记者团设团长1人。 |
校学生会 直属部门 | 学习部 (含英语队) | 部长1人 | 副部长3人,原则上英语队队长由副部长兼任 |
科创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2-3人 |
社会实践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2-3人 |
文艺部(含艺术团) | 部长1人 | 副部长3人,艺术团下设专业队伍设队长1人、副队长1-2人。 |
体育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2-3人 |
女生部(含礼仪队) | 部长1人 | 副部长2人(其中1人兼任礼仪队队长) |
心理健康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2-3人 |
对外联络部 | 部长1人 | 副部长2-3人 |
四、条件与资格
1.符合《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重医大文〔2017〕292号)的条件,有半年以上团学工作经历。
2.有良好的工作与学习的协调意识和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思维活跃,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程序
1.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即日起至9月18日(周一)下午19:00。
报名方式:
提交纸质报名表时间:
9月18日(周一)12:30-14:00;17:00-19:00
地点:杏园6栋(院系楼)二楼团员之家(D4-6206)
咨询电话:韩仕庆 13677681559
孙千然 15123146577
报名表电子档应于9月17日22:00之前发送至邮箱:cqmuzuzhibu@sina.cn。
2.资格审查: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校团委、学生会直属部门的部长及各组织副主席(副主任)由校团委书记、副书记主持面试,竞聘同学需准备2-3分钟竞聘演讲及2分钟左右的现场问答;其他部长、副部长由校团委学生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持面试。本环节在9月19日-22日之间完成,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形成建议名单(9月中下旬):以面试分数和日常团学工作表现为主要依据,广泛征求意见后,经校团委老师、校团委学生书记班子和校学生会主席团合议形成建议名单。
5.任职(9月底):根据岗位考察情况,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研究提出学生干部组成方案,公示期满后任职。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doc
2:校级学生组织干部换届改选报名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校学生会
2017年9月15日